各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、牛場片區(qū)管委會,縣直各部門單位:
為推進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續(xù)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需求,根據自治區(qū)人民政府《關于開展政府規(guī)章和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新政辦明電〔2022〕59號)文件要求,及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(自治區(qū)人民政府令第218號)相關規(guī)定,鞏留縣人民政府對全縣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,截至目前共計清理出廢止或失效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23件,現將清理出的規(guī)范性文件結果(見附件1)予以公布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此次公布廢止或失效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,對需要修訂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,由相關負責部門于2022年12月31日前修訂完成,報鞏留縣人民政府備案,同時抄送縣司法局。未經縣人民政府確認的主體制定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一律無效。
附件1:鞏留縣政府決定廢止或失效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
2022年10月10日
附件1:
鞏留縣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或失效的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目錄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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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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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及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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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理
進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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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理時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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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/修改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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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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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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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有關事項》的通知(鞏殘工字〔2016〕0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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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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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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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成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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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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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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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(書記)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4〕198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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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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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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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調整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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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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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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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鄉(xiāng)村教師支持計劃(2015—2020年)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7〕11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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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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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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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成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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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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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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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出租車、客運公共汽車、客運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05〕45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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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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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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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適應現在經濟社會發(fā)展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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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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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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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城鎮(zhèn)貧困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補貼工作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08〕103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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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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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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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位法調整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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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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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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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新型農村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實施辦法(暫行)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1〕133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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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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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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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調整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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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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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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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城鎮(zhèn)居民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實施辦法(暫行)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1〕134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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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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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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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調整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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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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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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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被征地農民就業(yè)培訓和社會保障實施辦法(暫行)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2〕126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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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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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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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調整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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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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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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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旅游產業(yè)帶動就業(yè)三年行動規(guī)劃(2018-2020年)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8〕8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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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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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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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成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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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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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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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批轉縣物價局《鞏留縣實行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的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鞏政發(fā)〔2002〕16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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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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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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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調整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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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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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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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農牧區(qū)人畜飲水工程及供水管理辦法》的通知(鞏政辦
〔2019〕145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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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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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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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調整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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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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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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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關于對鞏留縣車輛停車費收費標準的補充通知》(鞏發(fā)改價費〔2015〕04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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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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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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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調整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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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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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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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8〕5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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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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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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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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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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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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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農村供水運行管理辦法(暫行)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0〕246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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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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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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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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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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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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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中小學體育、藝術2+1項目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3〕27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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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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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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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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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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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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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3〕121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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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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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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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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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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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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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規(guī)范辦學行為管理辦法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4〕25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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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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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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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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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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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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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管理辦法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4〕9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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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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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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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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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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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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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鞏留縣農村富余勞動力有組織轉移就業(yè)以獎代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鞏政辦〔2018〕23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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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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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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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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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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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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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城鄉(xiāng)勞動力向疆內外企業(yè)有組織穩(wěn)定轉移就業(yè)工作三年規(guī)劃工作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8〕69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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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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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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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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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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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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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縣財政局關于實行“鄉(xiāng)財縣管鄉(xiāng)用”(試行)意見》(鞏政發(fā)
〔2005〕6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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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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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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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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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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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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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落實產業(yè)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鞏政辦〔2018〕40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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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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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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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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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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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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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鞏留縣規(guī)范客運市場營運秩序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鞏政辦
〔2011〕10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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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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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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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年限,需重新擬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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