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》和《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》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就鞏留縣2024年度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任名額
全縣共選任人民陪審員90名,其中國家通用語言類39人(漢族、回族、錫伯族、滿族等),少數(shù)民族語言類51人(維吾爾族、哈薩克族等),通過隨機抽查方式選任72名,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18名。
二、候選人資格條件
(一)擔任人民陪審員應(yīng)當具備下列條件
1.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;
2.年滿二十八周歲;
3.遵紀守法、品行良好、公道正派;
4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。
擔任人民陪審員,一般應(yīng)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
(二)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
1.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的組成人員,監(jiān)察委員會,人民法院,人民檢察院,公安機關(guān),國家安全機關(guān),司法行政機關(guān)的工作人員;
2.律師、公證員、仲裁員、基層法律服務(wù)工作者;
3.其他因職務(wù)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
1.受過刑事處罰的;
2.被開除公職的;
3.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;
4.被納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的;
5.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(wù)的;
6.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,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。
三、其他要求
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,一般不得連任。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超過兩次。
四、選任程序
1.隨機抽選的,由鞏留縣司法局會同鞏留縣人民法院、鞏留縣公安局從轄區(qū)內(nèi)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數(shù)5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,經(jīng)本人同意后,填寫《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情況登記表》。
2.個人申請的,由本人向鞏留縣司法局提交《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》。
3.組織推薦人民陪審員的,經(jīng)本人同意后,向鞏留縣司法局提交《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》。
(一)資格審查
鞏留縣司法局會同鞏留縣人民法院、鞏留縣公安局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》第五條、第六條、第七條、第十三條規(guī)定對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。
(二)提交材料(面試)
鞏留縣司法局收取通過資格審查候選人的基本材料,并會同鞏留縣人民法院、鞏留縣公安局組織面試。
1.參加面試時需提交以下材料:
(1)居民身份證、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(fù)印件一份;
(2)學歷證書原件及復(fù)印件一份;
(3)本人近期1寸藍底免冠照片3張。
2.提交材料時間: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8日(法定節(jié)假日,雙休日除外);
受理時間:上午10:00至14:00;下午15:30至19:30點
地點及聯(lián)系電話:鞏留縣東買里東路22號鞏留縣司法局4樓公共法律服務(wù)管理科,電話:0999-5628052?fontface="微軟雅黑">13779149796
五、公示
擬任命的人民陪審員名單將在鞏留縣政務(wù)公開網(wǎng)站上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
六、提請任命
公示期結(jié)束后,鞏留縣人民法院將擬任人民陪審員人選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任命,并向社會公告人民陪審員名單。
鞏留縣人民法院將任命決定通知人民陪審員本人及其所在單位,戶籍所在地或經(jīng)常居住地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、人民團體、并通報公安機關(guān)。
七、履職宣誓
經(jīng)選任為人民陪審員的,由鞏留縣人民法院會同鞏留縣人大、政協(xié)、紀委監(jiān)委、公安局、司法局組織進行就職宣誓。
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審,是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權(quán)利的具體體現(xiàn),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(wù),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。
附件1: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
附件2: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
附件3:個人承諾書事項表(所提交材料一式三份)
附件4:人民陪審員上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單
鞏留縣公安局 鞏留縣人民法院 鞏留縣司法局
2024年4月18日
附件1:
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情況登記表
候選人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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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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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( 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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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 片(電子版、紙質(zhì)版藍底漸變照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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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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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住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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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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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
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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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
狀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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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
狀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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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身份號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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熟悉專業(yè)
有何特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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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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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(yè)院校
系及專業(y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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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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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工作單位及職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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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、郵編、手機、
QQ、微信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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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
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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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懲
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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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家庭
成員及社
會關(guān)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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稱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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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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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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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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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單位及
職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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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/span>單位、村、社區(qū)審核
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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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蓋章)
負責人:(簽字) 年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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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無違法違紀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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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(社區(qū))警務(wù)室(蓋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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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局審核
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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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蓋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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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
審核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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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蓋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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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局審核
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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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蓋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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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選人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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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說明:1、此表適用于個人申請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候選人。2、表格中“常住地”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(xù)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,但住院治病的除外。3、某一事項內(nèi)容較多在表格中填寫不下時,請復(fù)制相應(yīng)事項表格,另附頁填寫4、“獎懲情況”主要填寫個人獎懲、有無犯罪、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等情況。5、此表一式三份。
附件2:
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
被推薦
人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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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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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( 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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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 片(電子版 、紙質(zhì)版藍底漸變照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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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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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住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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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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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
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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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
狀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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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
狀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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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身份號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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熟悉專業(yè)
有何特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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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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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(yè)院校
系及專業(y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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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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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工作單位及職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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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、郵編、手機、
QQ、微信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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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單位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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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單位地址、郵編 及電話號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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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
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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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懲
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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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
家庭
成員
及社
會關(guān)
系
|
稱謂
|
姓名
|
出生年月
|
政治
面貌
|
工作單位及職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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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推
薦人
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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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名(蓋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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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
單位
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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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蓋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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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局審核
意見
|
(蓋章)
年 月 日
|
人民
法院
審核??span>意見
|
(蓋章)
年 月 日
|
司法局審核
意見
|
(蓋章)
年 月日
|
備注
|
|
填表說明:1、此表適用于組織推薦。2、表格中“常住地”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(xù)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,但住院治病的除外.3、某一項內(nèi)容較多在表格中填寫不下時,請復(fù)制相應(yīng)事項表格,另附頁填寫。4、“獎懲情況”主要填寫個人獎懲、有無犯罪、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等情況.5、此表一式三份。
附件3
個人承諾事項表
是否擔任過人民陪審員
是□ 否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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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職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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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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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人民法院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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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為人大代表 是□ 否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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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□ 省□ 市□ 縣區(qū)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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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為政協(xié)委員 是□ 否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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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□ 省□ 市□ 縣區(qū)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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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
諾
事
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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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受到刑事追究、受過行政拘留處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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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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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是否被開除公職或開除留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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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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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是否受到黨紀處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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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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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是否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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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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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是否被納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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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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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是否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(wù)
|
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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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是否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,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
|
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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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是否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組成人員
|
是 □ 否 □
|
9. 是否是監(jiān)察委員會、政法委員會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、公安機關(guān)、國家安全機關(guān)、司法行政機關(guān)在職工作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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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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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是否是律師、公證員、仲裁員、基層法律服務(wù)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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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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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是否是人民檢察院人民監(jiān)督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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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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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是否有其他因職務(wù)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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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□ 否 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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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承諾真實有效,我愿就相關(guān)承諾內(nèi)容承擔相應(yīng)責任。
承諾人(簽字)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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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4
人民陪審員選任材料一次性告知單
1、人民陪審員情況登記表電子版一份,紙質(zhì)版一式三份;
2、電子版、紙質(zhì)版照片要求藍底漸變一寸照;
3、各社區(qū)推薦函一份;
4、公安機關(guān)政審證明材料。